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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民办高校“文化传承优秀成果” “优秀教师团队”评奖结果的公示


省内各民办高校:
根据《四川省民办高校“教育教学内涵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开展四川省民办高校文化传承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教师团队评选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研究中心共同牵头组织的四川省民办高校“文化传承优秀成果”、“优秀教师团队”评选得到了全省民办高校的广泛认可与积极响应。通过各高校择优推荐,共收到申报项目165项。 按照“分层分类、回避式评审、末位淘汰”的基本评审原则,在全省民办高校遴选专家,采取专家网络评审加现场会议评审的方式,经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无记名投票,最终评出“文化传承优秀成果”41项,“优秀教师团队”72个。
根据评审程序,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5天,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1日,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提出。

责任编辑:giswjh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23/12/27 17: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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