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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机构上市的喜与忧


近日,中国新高教集团在香港上市,成为继睿见教育、宇华教育和民生教育之后,今年第4家在香港上市的民办学历教育公司。这一消息将业内目光再次聚焦到教育集团上市,尤其是学历教育集团上市。

上市带来的新机遇

据中信证券研究,截至去年10月份,以教育为主营的业务或者带有教育字样的上市公司,目前在A股的已达60家。最近三年,在线教育遇冷,一些资本转向收购实体或品牌,尤其关注民办学校。

随着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的完成,除义务教育阶段外,民办学校可以自主选择营利性或非营利性,这意味着,民办教育机构上市障碍被清除。曾有专家估计,相关利好领域的资产证券化速度将加快,A股有望迎来新一轮教育企业上市潮及并购潮。从收益的优先顺序来看:民办培训机构(如K12课外培训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将最为受益;次之是非义务教育阶段产权清晰的幼儿园、职业院校、高中阶段的民办学校或者国际学校。

“扫清部分民办学校与资本市场障碍是民促法修法的目标之一。修法前,民办教育机构只能利用VIE模式(在国内被称为“协议控制”)在香港或境外上市。即注册的上市实体与内地业务运营实体相分离,上市实体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业务实体。在这种模式下,学历教育与培训机构上市的难易程度相同,只不过培训机构盈利空间更大。修法后,选择营利性的民办教育机构主体可以直接上市,节省了交易成本,也有利于提高效率、减少资源耗费、降低风险。”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告诉记者,随着修法的完成,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尤其是学历教育集团上市的积极性将提高。

学历教育集团上市在近几年并不罕见。谈及举办者高积极性背后的原因,吴华表示:“上市将为民办教育带来新的机遇。”对学校本身而言,上市意味着可以融资,获得更多资金,从而增加教学投入,扩张品牌。同时,上市机构若想吸引更多资金,必须更加重视教育质量及集团品牌,绝对不会在教学投入上打折扣。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民办教育注入了前进的动力及压力,而最终受益的将是学生。此外,上市企业时刻面临严格的审核,这也敦促学校规范教学与管理,促进学校长远的发展。

提及上市的好处,早在2010年便选择上市的学大教育集团创始人金鑫深有体会。“上市融资使教育机构各方面的条件得到提升,推动了公司的发展。但是也要求公司管理部门能够驾驭住风险,驾驭住资本市场带来的变动。”金鑫表示,上市后,教育机构除了要遵循教育的性质本身外,对企业来说,更增加了对股东、对运营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因此,上市可以促进公司对自己的业务管理做精做细,未来也更有机会能够脱颖而出。

弘成教育集团董事长黄波则表示:“越来越多的公司上市,对中国教育行业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能够使竞争更加充分,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质量和价值也会越来越好。而在业务模式和发展上,也会有更大、更长足的发展。”

此外,吴华告诉记者,宏观方面,上市有利于吸引更多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对于在境外上市的教育机构而言,是拿国外的钱发展中国的教育。同时,上市还有利于学校与国外教育资源对接、合作,加快国内教育与世界的接轨,何乐不为?”

选择上市应更谨慎

“上市并非适合所有营利性学校。”在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看来,资本市场非常活跃,但风险也很大,一旦资金链断裂将对教育带来冲击。“学生培养并非一朝一夕,教育需要稳定、可持续投入;而部分资本投资却需要短期、快速获利,一快一慢,两者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这也是业内人士共有的担忧。众所周知,追求短期、快速获利是部分投资者的需求,营利是上市教育机构的“任务之一”。为此,学校需要通过规模扩张或提高收费,抑或两者结合实现利润增长。“提价不利于市场竞争,扩大规模则会为品牌带来负面风险。”吴华告诉记者,上市不是万能的,这一选择也可能带来潜在的负面影响——教育被资本市场裹挟。

谈及上市教育集团获利的两种方式,王烽个人并不看好。民办学校学费受当地经济水平、市场竞争制约,很难大幅度上涨。从发展模式上看,学校的发展几乎全部由学费支撑。而且,一般情况下,学费并不能覆盖学生的培养成本,尤其是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成本较高,靠学费获利,空间不大。”另一种,扩大规模,圈更多资金,也能保障盈利。但是,无论是学前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已接近普及化,扩张空间较小。“两种方式都不成,那只能节约成本,这又可能影响质量和品牌,同样不可取。”

“学历教育上市,是在现有经济形势及民办教育政策下产生的一种现象,仍处于尝试阶段,风险较大,举办者需要谨慎选择。”王烽告诉记者,上市不是学校发展的必要阶段,大资本运作与教育自身的规律有着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再者,上市不仅仅是一个学校的事儿,更关系千千万万学生。因此,可以尝试,但要谨慎,一定要为孩子的成长负责。

如何发挥资本优势的同时,减少对教育的冲击?吴华建议,上市集团可以通过调整治理结构、董事内部的控制调整等,保证对学校的控制权。如可以签署一份协议,即使学校股份直接占有额不足以控股,也应在教学上拥有绝对控制权。“这就是所谓的,你多拿钱,我多干活,一般情况,投资者会同意。”此外,上市时,不能为了募集更多资金做高利润率,这样上升空间小,风险较大。与此同时,国家层面也应为民办学校自主办学提供更多、更全面的法律支持及政策支持。“总之,通过完善法制环境,加强内部监管、优化治理结构以保障品质,这是规避风险的本质。”

责任编辑:giswjh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  更新时间:2017/4/28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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