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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会议管理制度


为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实现会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会员单位的基本权益,根据《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会议议事规则。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各个成员都是平等的主体,享有同等的权利。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须有2/3以上有表决权的成员或代表出席才能举行,会议表决实行举手表决和重要决议书面表决的方式。决议须经到会成员或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议通过的决议所有成员必须执行。
本会会议管理制度所称的会议是指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组织的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会长会议,以及协会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的专题研讨会、座谈会、联席会议、表彰大会、新闻发布会等一切会议。
会议的组织。协会需要召开的各种会议由协会秘书处具体组织实施,安排一切会务工作。
会议的安排。要贯彻“务实、精简、高效”的原则,在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提高会议质量;会议议题要安排紧凑,提高会议效率;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研究工作的会议要议而有决,决而有果。
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明确会议名称、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参加对象、会议议程,要求参会对象准备的会议材料或意见,会议组织单位的联系人姓名、电话等。协会秘书处根据相关组织程序确定召开的会议,在做好拟定会议议题、材料准备、会场落实与布置等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后,应在会议召开前至少2-3天(紧急会议除外)通知参会单位办公室(或主管部门)。
会议纪律。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连续2次无故不参加会议,并且无单位其他代表参加,视为自动退会;本人连续3次不亲自参加会议或累计4次不亲自参加会议,视为自动退会。
会议资料存档。每年1月底,将上一年度的会议材料进行归档管理。
 
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
2016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giswjh  文章来源: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更新时间:2016/12/22 15: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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